- 上传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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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曙区政协
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继续研究探讨,不断加以解决。
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成效
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模式,通过职能整合为基础、机制创新为重点、长效管理为目标的工作路径,基本形成以组织网络一体化、指挥协调数字化、基础管理网格化、行政执法综合化、考核激励标准化、保障体系多元化等“六化”为特点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格局,并在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进行交流推广。概括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指挥协调速度更加迅捷
依托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数字化设施,信息传递链由原来“发现问题——队员上报——中队协调——通知片区——到场处理”多级传递,转变为“发现问题——指挥中心——分类处理”一站式点对点处理,提高了指挥协调的反应速度。
(二)基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跨门营业现象得到控制,无证设摊数量大幅减少,背街小巷脏乱差状况大为改观,保洁质量不断提高,机动车违停明显减少,非机动车摆放更加有序。
(三)综合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开展整治占道经营、违章停车、无证经营、早市夜市、乱张贴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查处违章搭建、消防隐患、损坏市政设施、餐饮油烟污染等各类案件。
(四)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变以往各自为政、条块分离、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的状况,确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推动政府执法能力建设,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综合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理念尚需进一步更新
目前的综合执法主要是将一些职能部门的人员派驻到街道综合执法组使用。街道受执法权限的限制,主要精力仍放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大城管”统筹管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部分派驻人员仍承担着各自部门的一些工作,导致综合执法组工作安排受到一定影响。部分单位和部门对综合执法的工作职责、任务尚未完全明晰,实际工作中往往还需要专门进行协调,降低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
(二)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组密切配合的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组之间的配合还不够顺畅。如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工商等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组,我批我的,你罚你的,造成审批许可与行政处罚相互脱节,没有协同一致。职能部门之间也缺乏统一规范的协调方式,目前往往靠个人关系协商,随意性大、效率低。
(三)配置人员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现象
有的职能部门对综合执法工作支持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派驻人员存在年龄较大、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全区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尚未统一,容易引起攀比心理。派出单位与派驻人员之间缺少联系关心,易使派出人员产生失落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
(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城市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职能部门的强化管理,也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目前的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现象,还是基本依靠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管热情还不高,部分市民对综合执法心存误解、偏见,在正常管理执法中,市民舆论往往偏袒被执法对象,阻挠正常执法,容易导致执法纠纷。
三、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领导,确保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抓出实效
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会议,明晰职责任务,健全各项制度,协调和解决综合执法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强化参与单位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变“条块分割”为“集团作战”,形成条专到底、块统到位、各司其职、协同工作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研究,探索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新途径
加强专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功能定位的研究。积极探索“审批许可权、检查监督权、行政处罚权”的相对分离与相互制约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加强审批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协同性,通过行政部门撤销许可,增强行政处罚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实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为制定、修改和完善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齐头并进,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保障力度
在物质保障方面,可计划先行,保障经费及时到位,为配备人员、管理培训、购置设备、租赁场所提供财力支撑;全区应统一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福利待遇。在法律保障方面,要积极争取市人大立法,进一步修订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争取省、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授权或委托,为综合执法寻求充足的法律依据。在人员保障方面,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调整派驻人员结构,将一些能力强、业务精、综合素质好的骨干派驻到综合执法组,努力优化执法队伍的人员配置。
(四)整合资源,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首先,整合宣传资源,建立常态的宣传机制。通过做好自身宣传,把服务市民、服务城市的综合行政执法基本原则以及执法人员吃苦奉献精神,广泛向社会传播,以获得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人员的亲和力;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大力宣传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认知自身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和律己意识。其次,整合人力资源,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要与社区开展共建共管,通过业主公约、居民公约等形式,引导业主、居民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和秩序;要发挥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招募各年龄段、各阶层的城管志愿者队伍,为他们参与城市管理、承担社会责任搭建好平台,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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