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传时间: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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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曙区政协
一、海曙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海曙区学前教育工作坚持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的原则,积极探索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之路,基本形成了优质资源多、保教质量高、师资队伍强的良好发展局面。
(一)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
至2011年9月,全区幼儿园共有379个班级,在园幼儿10963人,其中流动人口幼儿数为120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12%,净入园率99.93%。这些数字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无论儿童是否具有海曙区户籍,只要住在海曙区,其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是比较均等的。
(二)学前优质资源较为充足
在全区42所幼儿园中,有浙江省一级幼儿园14所,省二级幼儿园18所,省三级幼儿园10所。按浙江省等级评估标准规定,省一级和省二级幼儿园均为优质教育资源,因此,海曙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达到了76.2%,在宁波市和浙江省内绝对占领先地位。这些保证了学前教育质量的均等性。
(三)学前教育布局逐步优化
通过“名园园区化”办学模式,加快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辐射,使全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日趋均衡性。如将宁波市实验幼儿园整体搬迁至青林湾,使其办园规模扩展为二个园区、24个班级。原宁波市实验幼儿园成为闻裕顺幼儿园其中的一个园区。将青林湾二期配套幼儿园交给宁波市第二幼儿园承办。这些举措有效填补了海曙区北片缺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空白,也使宁波市闻裕顺幼儿园、宁波市第二幼儿园各拥有了三个园区,扩大了公办园规模。
(四)保教队伍素质整体优良
目前全区有幼儿园专任教师832人,合格学历达100%,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3%;拥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占24.5%,幼儿园一级教师占39.6%;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占93%;这些比例均高于宁波市的平均指标。有省教坛新秀3名(全市共5名);市名园长3名(全市共5名);市名教师3名(全市共6名);市教坛新秀一等奖9名(全市共20名);市教坛新秀26名,区教坛新秀41名。
上述可见,海曙区的学前教育初步达到了机会和质量的均等化。已经基本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的目标。
二、海曙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优质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均衡
由于海曙区是老城区,一些名园原先都建在老小区,园所规模小,能接纳的幼儿数量不多。随着旧城改造和城市扩张,新建小区幼儿入园需求大,但那里缺少优质幼儿园。近几年虽然采取措施有效填补了海曙区北片缺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空白,但还有待于向海曙区的西部、南部拓展,真正做到全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整体布局的合理均衡。
(二)国有民办的办园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国有民办幼儿园是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幼儿园“以教养教市场化”改革时的产物。在当时,对于拓展办学空间,解决办园经费不足,提高幼儿入园率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时至今日,区人事局和民政局都不承认这种性质模糊、定位不清的办园体制,造成这些国有民办幼儿园处境困难。另外,这种办园体制因有政府办园背景,对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幼儿园生存与发展也不公平。
(三)入“公立幼儿园难”有待进一步解决
从目前来看,海曙区的“入园难”已经不存在。但入“公立幼儿园难”相对突出。主要原因是公办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存在巨大差异:如公办五星级幼儿园小班每月的保育费是240元,而一般民办幼儿园的小班每月保育费高达680元。公办幼儿园比民办幼儿园的园所环境好、保教队伍强、教育理念新,同时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没有保育费的上调权限,无法做到质价统一,因此造成入“公办幼儿园难”的紧张局面。从社会的和谐稳定出发,需要有应对的良策。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我们不能回避问题,而是要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来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
三、推动海曙区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继续拓展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按照“积极鼓励、资源共享、统一管理、特色发展”的原则,继续按照“名园办新园”的园区化连锁式办学模式,加快向海曙区西部、南部拓展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在原先“名园办新园”,“名园带旧园”,“名园拓展园” 等行之有效的拓展模式上,要进一步开拓思路,以加快优质均衡的速度。如“举办新名园”:象举办海曙区外国语学校一样,可以新举办海曙区实验幼儿园、海曙区中心幼儿园。又如“引入品牌园”:引入运作已经成功的品牌,举办国际化幼儿园,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二)切实理顺办园体制
海曙区义务教育段国有民办的办学体制在2011年已经完全理顺(如爱菊艺校转为民办学校,海曙中心小学转为公办学校)。从全国规范办园体制的要求来看,理顺国有民办幼儿园的体制只有二条途径:“进民”(转为民办幼儿园)或“还公”(转为公办幼儿园)。
考虑海曙区将办成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和目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同时依据即将出台的《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海曙区的国有民办幼儿园只有转为公办幼儿园一条途径。目前事实上已有45名事业编制教师在六所国有民办幼儿园任教。而且从这几年具体的运作来看,转为公办幼儿园不用新增加财政投入。因此可以说在不增加事业编制和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把六所国有民办幼儿园明确为公办幼儿园的时机已经成熟。
(三)创新解决“入公立园难”措施
在国家无法全部举办公立幼儿园的现实面前,除了努力拓展公办幼儿园的园区和优化布局外,还要创新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措施。
建议区财政经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民办幼儿园成为示范性民办幼儿园,促进更多的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的提升,增强生源的吸引力。
海曙区人事局和教育局每年进行一定数量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的考核录用,这样首先可以稳定现有的骨干型非事业编制教师队伍;其次可以吸引优秀的毕业生来海曙区工作。第三可以在对现有公办幼儿园不减事业编制教师的情况下,给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一定比例的事业挂编,对有效提高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提供人力保障。
在财政投入的方式上,政府既可以是直接提供,也可以委托提供。所谓委托提供,就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如对公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参照相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招收一定数量的“小区生”,每年可获得财政专项补贴。这种办法降低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使政府补贴也能惠及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既体现了教育公平,也方便了幼儿就近入园。这种购买服务在保障居民享有基本教育权利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之间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入公立幼儿园难”的问题。
(四)构建保教质量监测机制
2011年,海曙区政府承担了宁波市“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国家级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的子项目“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研究”。从目前现有的资料来看,区域性保教质量监测体系研究还是全国首创性的。因此要以教育部门牵头,人事、财政、卫生等部门协同配合,努力建立区域性、常规性、全覆盖的保教质量监测机制与标准。通过有效的保教质量监测,强化政府和幼儿园的主体责任意识,激发政府管理教育和幼儿园自主办园的内在动力。推动不同体制、不同等级幼儿园的持续、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区域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促进教育公平,努力率先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海曙区顺应民心民意作出的重要决策。让我们锐意进取、求实创新,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海曙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