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传时间: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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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曙区政协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政协办公室
办公室是区政协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报告和各类文件;
2.负责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3.统筹安排各级、各地政协委员来区视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活动,并承担有关秘书、会务工作;
4.研究、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承办政协刊物,收集、整理和反映社情民意及全区各界人士和意见和建议;
5.协助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区域联络委员会做好有关会议、视察等活动的服务工作及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6.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做好委员的培训、服务与管理,广泛开展政协艺术之友活动;
7.负责做好县(市)区政协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8.建立和完善政协相关制度,负责区政协机关政工、人事、退休人员的服务以及信访、接待、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
提案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起草年度提案工作报告,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明确提案工作思路;负责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落实;
2.密切与有关对口联系单位及区域联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并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提供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相关材料和专题调研报告,起草重要专题座谈通知和领导讲话等;
4.认真组织本专委会职能范围内的调研、视察和考察工作,并联系实际,积极反映政协委员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及社情民意信息;
5.适时修订有关制度和条例,使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6.加强与市政协、县(市)区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的联动与合作;
经济科技和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要职责:
1.根据区政协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任务,结合区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城建资源环境等特点,认真制订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2.密切与有关对口联系单位及区域联络委员会的联系,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并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提供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相关材料和专题调研报告,起草重要专题座谈通知和领导讲话等;
4.认真组织本专委会职能范围内的调研、视察和考察工作,并联系实际,积极反映政协委员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及社情民意信息;
5.加强与市政协、县(市)区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和合作;
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主要职责:
1.根据区政协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任务,结合围绕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特点,认真制订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2.密切与有关对口联系单位及区域联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并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提供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相关材料和专题调研报告,起草重要专题座谈通知和领导讲话等;
4.认真组织本专委会职能范围内的调研、视察和考察工作,并联系实际,积极反映政协委员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及社情民意信息;
5.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辑和出版工作;
6.加强与市政协、县(市)区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和合作;
社会法制和民宗台侨委员会
主要职责:
1.根据区政协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任务,结合区社会发展、法制建设情况,认真制订本专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2.密切与有关对口联系单位及区域联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并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提供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相关材料和专题调研报告,起草重要专题座谈通知和领导讲话等;
4.认真组织本专委会职能范围内的调研、视察和考察工作,并联系实际,积极反映政协委员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及社情民意信息;
5.加强与市政协、县(市)区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和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为本级决算。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6.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79 万元,增长5.2%。其中:本年收入966.85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6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9.9 %,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79万元,增长5.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96 万元,占总收入0.1%。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总计966.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79 万元,增长5.2 %。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66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0.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04万元,项目支出186.3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7.79 万元,增长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他各类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8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7.79万元,增长5.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政协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416.76万元,2016年决算为50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政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年初预算为104.70万元,2016年决算为10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政协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108.00万元,2016年决算为11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61.41万元,2016年决算为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缴纳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0.74万元,2016年决算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务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年初预算为117.47万元,2016年决算为10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9月起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统一进省系统由社保办发放退休金。
7.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支出-政协事务-政协会议。2016年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6年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区政协会议的召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780.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51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59万元、津贴补贴270.14万元、奖金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50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172.2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03.96万元、住房公积金62.49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提租补贴0.74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7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水电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8万元等。
4、其他资本性(类)支出1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9.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万元,完成预算的51.3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20.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0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0月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11月起因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由机关事物局管理。公务接待支出,由于国内各地区政协机关来我区视察学习批次减少,因此费用减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00万元,下降3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1.20 %。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地区政协机关视察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各地区政协机关视察学习批次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4人次,共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6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 1.85 万元,增长 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决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5.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7. 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