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传时间: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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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为切实做好政协第五届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提案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现将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中央及省市区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按照区委九届十次会议要求,围绕党委政府关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国内一流强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征集要求
(一)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根据政协章程和《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每名委员每年须提交至少1件提案。
(二)围绕中心,科学选题。委员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提出提案。
(三)深入调研,言之有据。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注重调查研究,言之有据,实事求是。提案应一事一议、一事一案、撰写规范、文字精炼、语句通顺,内容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
(四)提高质量,打造精品。提案质量是提案的生命,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做到宁少勿滥。各民主党派、专委会、界别、联委会要发挥组织平台优势,积极提交集体提案,以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带动委员提案质量的提升。
(五)把握政策,严格标准。提出的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海曙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悖言论的;
2.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3.国家明令禁止的;
4.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5.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6.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
7.已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以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
8.属于学术研讨的;
9.为部门或单位争取资金、项目,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
10.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11.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2.举报或揭发有关问题的;
13.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的;
14.超越本区职权范围的;
15.内容敏感,容易引起不当炒作,不宜作为提案办理的;
16.其他不宜立案的。
三、截止时间
大会提案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18日(周一)下午18:00,请各位委员尽量会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一)请通过海曙区政协网站(http://hszx.haishu.gov.cn)中的提案系统提交提案,或直接打开海曙区建议提案网上操作系统(jyta.haishu.gov.cn)进行提交(提案系统使用方法及操作手册详见区政协网站提案工作版块)。
(二)对于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署名列于首位。以党派、专委会、界别、联委会等组织名义提出的集体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
(三)因提案系统升级,系统开放时间将另行短信通知。委员账号为手机号,默认密码为123456@abc。
联 系 人:柳竹青 张 睿
联系电话:89188367 89188296
附件: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
宁波市海曙区政协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
一、经济科技方面
1.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着力打造城市门户品质区、未来产业引领区、千年甬城核心区和整体智治示范地,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整体智治体系,加快推动人民共同富裕,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国内一流强区。
2.实施“百创汇海”计划,完善“引育用留”人才一体化开发体系。
3.延揽海内外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探索建设院士专家联络站、“揭榜挂帅”等引才模式,加速高层次人才集聚。
4.实施青年人才“鸿鹄计划”,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建设青年友好城区,打造青年才俊创新创业首选地。
5.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进工程师队伍建设。
6.推动企业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区域化技能人才阶梯式培养机制,联合培育复合型产业人才。
7.发挥“一中心四平台”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辐射作用,加强与高校院所、产业链企业合作。
8.加速推进与甬江实验室等全市重大科创平台建设。
9.实施“初创、高新、领军”计划,做强科创企业梯队,构建创新领军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金字塔形”培育梯队。
10.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提升工程,支持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知识产权联盟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实验室、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1.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交流,强化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
12.培育壮大科技专业服务机构,形成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13.加强科学教育和科技普及,提升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14.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构筑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打造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15.发展电子信息制造,着力突破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仪表设备、家用智能终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
16.探索高精尖前沿未来领域,加速构建先发优势,把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
17.推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建设。
18.拓展融合应用场景,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金融、物流、医疗、教育等领域融合。
19.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
20.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21.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行动,应用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改进传统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发展数字化制造、平台化服务新模式。
22.探索品牌化营销、个性化定制、体验化消费,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等传统优势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行列迈进。
23.实施标准、品牌、专利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建设质量海曙,打响海曙制造品牌。
24.推动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
25.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形成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26.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27.加快提升文体旅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
28.增加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
29.聚焦现代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都市型科创产业,提升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等产业能级。
30.鼓励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31.加快培育临空智造、国际贸易、医药健康、高端服务等临空指向性产业发展。
32.实施基础设施补强行动,推进综合交通、农业水利、市政设施、能源供给、公共服务、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33.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34.打响“海曙购物”活动系列品牌,提升品质消费。
35.打造“夜海曙”消费地标,实施古城畅游、集市重展、美食专享等工程,提升奥莱、和义大道、月湖盛园等区域夜间经济氛围。
36.探索拓宽出口转内销渠道,优化出口结构,鼓励建设海外仓,引导企业“走出去”加速海外布局。
37.拓展跨境电商、信息网络、健康养老等新兴消费领域。
38.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39.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和新零售,创建一批示范商业步行街。
40.提升商圈和商业街区国家化服务水平,增加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国际元素,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
41.拓展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化、网络化、全流程的物流服务。
42.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和质量建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43.全方位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打造长三角一体化门户,打造长三角南翼总部经济承载高地。
44.深化与上海市长宁区在产业发展、人才科技、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市场环境等各领域的合作。
45.抢占杭甬一体化发展先机,加强与杭州协同发展、错位发展,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共建共享,打造杭甬一体化建设示范区。
46.积极融入宁波大都市区建设,协同推进甬舟、甬绍、甬台一体化合作战略。
47.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
48.落实“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业态,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
49.加快构建多元化国际市场体系。
50.引导外贸企业加快转型,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
51.引导外贸企业与信用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探索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单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
52.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口岸通关模式和新型贸易模式。
53.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55.参与全国普惠性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响海曙特色金融服务品牌。
56.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
57.优化知识产权(专利)侵权保险制度。
58.完善商业秘密依法保护机制。
59.创新建立数据等新兴资源要素价值发现、交易和保护机制。
60.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61.探索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6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突出数字变革引领,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
63.深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林下经济、稻下经济等特色农业经济。
64.健全完善现代都市农业支撑体系,培育新型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现代种子种苗、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支撑。
65.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66.推进农业品牌资源整合和“三品一标”建设,发展智慧农业。
67.打造一产“接二连三”完整产业链,推进特色主导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
68.发展认养农业、互联网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耕文化传承等新业态都市型农业。
69.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70.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71.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用好农业保险。
72.发展银发经济,探索智慧养老、康养联合体等新业态新模式。
二、城建城管和生态环保方面
73.积极融入甬江科创大走廊、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多节点”创新空间。
74.整合翠柏里创新街区、月湖金汇小镇、南塘三市云谷等创新资源,打造“环月湖”科创核心区。
75.布局新兴产业发展带,打造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纺织服装等科创高地,形成引领未来、支撑产业的科创策源地。
76.打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特色基地、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先区。
77.参与宁波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78.构建以空铁联运为核心的国际航班物流体系,提升空港口岸、国际邮件互换中心邮路口岸能级,推进空港国际物流园区建设。
79.优化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在姚江新城(南岸)、重要交通节点、沿江沿岸等优势区位,高标准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高端特色楼宇。
80.提升望春工业园区产业承载力,争创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81.推动电商园区转型升级,谋划智慧物流和信息化园区建设。
82.加快月湖金汇小镇能级提升,创建省级特色小镇。
83.强化小微企业园“一园一业”建设,打造数字化小微企业示范园。
84.推进月湖西区二期、丁家等区块开发。
85.优化洞桥——石碶产业园发展布局。
86.加快桃源湾开发建设。
87.建设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军民融合产业园、小微企业园和特色小镇。
88.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建设多层次特色化商圈和商业街区。
89.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
90.创新低效用地提质增效机制,加大小微企业园区改造提升力度,整合闲散低效产业用地。
91.加快形成“一心两城四片”的区域统筹发展格局。
92.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对接宁波中心城区“一轴三带”发展格局。
93.强化姚江新城、空港新城的平台支撑作用,借助打造城市功能主轴和空铁枢纽经济带,加快形成驱动海曙发展新引擎。
94.加快推进三江口片区重点区块开发和城中村改造,推动城区与郊区空间耦合。
95.强化姚江新城(南岸)片区高桥、集士港联动发展,拓展构筑宁波城市副中心,打造海曙未来城。
96.建设四明山美丽大花园,优化城镇村庄、生态廊道布局架构,强化山区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对外快速集散通道体系。
97.挖掘鄞江、横街、章水、龙观等四明山区域各乡镇特色,培育具有“古韵、竹韵、水韵、山韵”特色的美丽大花园。
98.推进空港、陆港、数字港“三港”联动发展。
99.打造高水平航空枢纽,提升空港规模和能级,构建网络完善、运行高效、开放便捷的航空客货运集疏系统,建设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的区域性枢纽机场。
100.构建高效率陆港网络,加快推进空铁一体化交通枢纽建设,提升铁路宁波南站综合枢纽功能。
101.搭建高能级数字港口,规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构建“核心平台+数据全产业链+融合生态”体系。
102.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建筑风貌、慢行通道的规划管控,打造“美丽天际线”。
103.推进老旧小区、老旧楼宇和城中村改造。
104.推进未来社区建设。
105.完善滨水绿带景观体系,加强水系治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围绕水系打造城市公园。
106.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谋划建设调蓄池系统。
107.加强物业行业监管。
108.优化提升智慧城管中心功能,促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城市建设和发展。
109.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110.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三区六园”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农业强镇。
111.加强中心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快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综合体、精品村、示范镇、示范带,争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
112.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健全乡村物流体系,统筹基建设施、景观设施、文化设施,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113.推进景区化村庄、森林村庄和美丽庭院创建。
114.推进“能源+新技术”融合发展,培育形成多元供给、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
115.创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
116.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绿色金融。
117.深化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水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118.建立健全工程扬尘、农村秸秆焚烧、移动源污染等联防联控机制。
119.深化“五水共治”,建设“污水零直排区”。
120.扎实推进净土清废攻坚战,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完善固废处置体系,创建全域“无废城区”。
121.深化“厕所革命”、垃圾分类工作。
122.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23.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
三、科教文卫和社会治理方面
12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25.落实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
126.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127.开展绿色网络文明行动,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128.弘扬浙东文化、书香文化、海丝文化、水利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具有海曙特质的文化地标。
129.构建以历史文化街区、文化走廊、文化遗迹为依托的“历史城区”。
130.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品质提升行动,推动伏跗室、秀水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更新和保护性开发建设。
131.加快月湖西区等历史文化街改造。
132.提升鼓楼公园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品质。
133.加强天一阁·月湖等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注重智能化浓缩、网络式开发、全景式提升、市井化共生,打造天一阁·月湖城市人文地标。
134.建设书香文创主题街区,打造“千年书香古城”文化核心带。
135.加强历史文化名胜名镇名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扩大城隍庙、白云庄、大运河、它山堰等文化遗产影响力。
136.提升鄞江庙会、高桥会、梁祝爱情传说等民俗文化品牌价值。
137.做好四明山革命根据地、四明山烈士陵园等红色革命资源挖掘、整理、保护。
138.以西塘河、中塘河、南塘河为脉络,打造“连接东西、贯通古今”的塘河文化发展带。
139.推动“数字博物馆”“阅读书房”等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140.提升农村文化礼堂整体功能。
141.推进“书香海曙”建设,深化全民阅读。
142.扩大“天一阁论坛”等文化品牌影响力。
143.落实“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
144.打造知名新型主流媒体和综合文化产业实体。
145.加快创意文化园区建设。
146.探索建立全国书香产业集聚区。
147.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打造海曙文旅体融合品牌。
148.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创新红色圣地游、文化体验游、乡村民俗游、休闲度假游等业态。
149.发展现代城乡休闲体育。
150.加强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优化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51.健全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机制,促进充分就业。
152.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
153.推进“双创”带动就业,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业空间和就业潜力。
154.培育推广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和新职业新工种新岗位。
155.完善劳动关系动态预测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推进“无欠薪”示范区建设。
156.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深化集团化办学,分类推进“教共体”建设,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
157.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58.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完善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59.加快义务教育品质提升,健全集团联盟、圈层共进、片区共享机制。
160.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161.健全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终身教育数字化建设。
162.培育成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项目。
163.全面推进“未来学校”试验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创新实验室等建设,推广“5G+教育”打造普惠教育平台。
164.优化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65.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精准防控、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机制,推进疫情定点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
16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167.完善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打造“30分钟社区健康服务圈”。
168.构建区域性中药孵化基地和服务店。
169.打造中医药特色街区,形成海曙中医药特色品牌。
170.发展智慧医疗。
171.加快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网络体系。
172.落实全面参保计划,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73.构建“一中心、多站点、多网点”居家养老格局,推动长期照护与短期托养、康养与医养相互融合。
174.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构建大社会救助体系。
175.优化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制度,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
176.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惠普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177.完善整体智治体系。
178.完善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全面覆盖的城市治理数字赋能应用体系。
179.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80.推进镇(乡)、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81.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运行机制,规范提升全科网格建设。
182.创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完善村(社区)治理机制,深化推广小微权力清单、“村(居)民说事”等制度。
183.引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优化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84.深化区和镇(乡)、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建设,健全“一站式服务”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机制。